港澳台招生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港澳台招生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南大学关于公布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2026年报考考生初试情况及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规划,我校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70分。

二、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达到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所报考二级单位的复试考核,原则上在5月20日前完成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和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相关二级单位联系方式见https://yz.csu.edu.cn/lxwm/ejxy.htm。

2.参加复试考生及时将复试材料按二级单位要求提交。复试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在读证明原件/同等学力文凭、两份专家(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书、各类成果及荣誉证书、二级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复试前,二级招生单位需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在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3.所有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复试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未达到要求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为方便考生,港澳台考生可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使用该体检医院的体检表,体检内容涵盖我校体检表包含的内容即可。入学体检内容详情可咨询中南大学校医院0731-88877847。

5.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规则、考场规则及二级招生单位的其他规定,在招生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咨询、投诉、申诉和监督电话:周老师0731-88836909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