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关于博士生专项计划外语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4年报考我校博士生专项计划考生外国语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2024年报考考生考试情况及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限额,我校2024年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核外语水平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语成绩基本要求
专项计划名称 |
类别 |
外语成绩 (满分100分)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汉族考生 |
75 |
少数民族考生(医学类) |
71 |
|
少数民族考生(文管类) |
64 |
|
少数民族考生(理工类)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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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计划 |
新疆医科大学 |
57 |
桂林理工大学 |
51 |
|
江西理工大学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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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 |
新疆大学 |
65 |
南昌大学 |
49 |
|
援疆师资专项计划 |
新疆医科大学 |
57 |
新疆工程学院 |
40 |
|
新疆理工学院 |
61 |
|
马克思主义急需人才专项 |
\ |
35 |
思政骨干专项计划 |
\ |
35 |
二、复试工作相关要求
1.达到我校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计划及援疆师资的考生除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还需受援高校确认),参加所报考二级单位的复试考核。
2.复试考核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具体由二级单位组织,并通知到考生。
3.未参加复试或者未达到复试要求者,不予录取。
4.通过复试并予以录取的考生在附件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按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于6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交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303,联系电话:0731-88836820。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